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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环路小学学生权利保障公约
提交者:czbhxx  提交时间:2009年09月27日  浏览数:264

北环路小学学生权利保障公约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尊严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尊重并保护每一位学生的尊严,不体罚学生,不变相体罚学生,不讽刺、嘲弄、谩骂学生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作为人的一切美好的感情和理性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保护并培养每一位学生的美好人性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与生俱来的追求成功、向往幸福的愿望和能力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理解并帮助每一位学生取得成功、享受幸福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作为一个人的主动发展的权利和天赋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保证并促进每一位学生的主动发展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和专业水准,以保证每一位学生享有这种权利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在一定规则内自主选择教师及班级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公正、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,不偏爱学生、不歧视学生、不侮辱学生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隐私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在未经学生许可的前提下,不得查阅学生的私人日记,不得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。每一位教师不得以调研成绩排列并公布学生名次。

   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按课程表来学校上课的权利。除非因学生健康或其它特殊原因,每一位教师均不得随意停课、随意调课,不得驱逐学生上课,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、演出等活动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按作息时间表休息、游戏、娱乐、玩耍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保证和指导学生过好闲暇生活,不得强占学生的闲暇时间用于补课、安排作业等。

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按教学计划规定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图书报刊、音像资料、计算机软件、网络资源等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保证并指导学生用好上述资源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在学业和品行上获得公正、积极的评价和鼓励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公正、积极地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学业和品行,并公正、积极地鼓励每一位学业和品行优秀的学生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向教师提出改进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重视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并有责任采纳学生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和伤害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,均有责任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自主参加各级、各类竞赛和评奖活动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参加各级、各类竞赛和评奖,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对学校或教师给予的处分提出申诉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应正确对待学生的申诉,不得推诿责难,不得敷衍了事,不得借机报复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要求合理的、合适的课业负担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布置合理、合适的课外作业,做到: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,二、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半小时,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,五、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得到教师辅导学业、指导品行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义务辅导学生的学业、义务指导学生的品行,不得收受学生的礼物,不得接受学生的请吃,不得参与有偿家教。

      :每一位学生均拥有在学校或班级选择、担任合适岗位的权利。每一位教师均有责任保证并指导学生自主选择并担任合适的岗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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